2024年江苏高职提前招生院校考核缺考考生退费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4-03-27

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20〕5号)及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等四部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全国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检查的通知》(市监竞争发〔2023〕73号)要求,我校已于近日完成2024年江苏高职提前招生院校考核缺考考生的校测费退费工作。

附件:2024年提前招生院校考核缺考考生退费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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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处招生办公室

2024年3月27日

2024年提前招生院校考核缺考考生退费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