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比价公告(网站及新媒体等平台事后内容规范性表达审查)二次

发布者:周志刚发布时间:2024-04-11浏览次数:50

我校拟采用询价比价供货方式采购网站及新媒体等平台事后内容规范性表达审查,具体要求如下:

1、请在询价单虚线右方填写响应采购人货物参数的情况、报价等内容,打印后盖上单位公章。

2、附上单位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响应方案(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供货周期、质保期等)、类似业绩等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响应文件纸质一份(包含但不限于询价单、报价明细单、营业执照等)放入文件袋并密封完好。在文件袋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邮寄或送达至南京市高淳区鹿鸣大道33号资产管理处(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人:胡老师,18061230378截止日期:202441510时。

4、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响应单位为成交供应商。若最低报价相同,则依次按技术指标高优先、质量保证期长优先、交货期短优先、故障响应时间短优先的顺序排列选择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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