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政策云课堂第16期: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问答

来源:发布时间:2024-05-07浏览次数:52

1.毕业生入伍,可以申请学费补偿吗

对象为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我校全日制普通专科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对其在校期间实际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用于学费部分)实行代偿。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只能二选一,不能同时申请叠加。

2.大一新生录取后去当兵,可以学费减免吗?

对象为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我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入学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对其实行学费减免。

3.资助金额包括住宿费吗?标准是多少?

学费补偿和减免金额仅限学费,不含住宿费等其他费用。入伍时间在2022年1月24日前,本专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2022年1月24日至2023年8月31日,本专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2023年9月1日后,本专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6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贷款代偿只代偿用于学费的助学贷款本息之和。

4.需要提交哪些申请材料?

(一)应征入伍毕业生、在校生及直招士官

1.《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式两份。

2.《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原件,手写无效。(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根据自身情况按要求在线填写、下载打印并经审核盖章的《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申请表需如实填写学生本人信息;学费补偿存入银行统一填写学生本人银行卡相关信息,开户行名称请务必填写全称,详细到支行。)

3.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学生,需同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和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与还款证明材料(以发票为据)。

4.学生本人身份证及银行卡(一类卡)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空白处另写明卡号、开户行和支行名称,银行卡须为一类卡。)

5.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

(二)退役入学学生及退役复学学生

1.《退役证》复印件一份(如该生退役时为士官身份,另外提供申请人的《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2.《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原件一式两份,手写无效。(学生本人登录全国征兵网在线填写的,经审核盖章后的《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

5.申请补偿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个人申请(登录全国征兵网在线填写)→辅导员预审材料→学校财务处(育德楼209)审核学费缴纳情况并加盖公章→入伍地(退役安置地)征兵办公室确认并加盖公章→辅导员审核材料填写汇总表→系部学工干事汇总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学费资助金额→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上报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送至财务处→财务处发放资金。注意:材料盖章审核流程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最后,资助中心提醒您:学费补偿、减免申请每年于10月中旬—11月初集中上报一次,逾期未报转入下一年度执行。

文字:钱莉娇

审核:张宝中